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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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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普洱市矿山救护队:
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台账资料,按项目逐个汇总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资金分配情况表》和《支出明细表》,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市应急局对口科室审核。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都需要报送,其中:《通知》中第二个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普财资环〔2021〕38号下达)报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人:周新容,电话 :0879-2189989,邮箱:pesajj@163.com);第二个项目冬春救助资金(普财资环〔2021〕49号下达)和第八个项目“12.24”地震抗震救灾专项补助资金(普财资环〔2021〕129号下达,涉及思茅区和江城县)报市应急局物资规划和保障科(联系人:徐园媛 ,电话:0879-2189988,邮箱:1815867581@qq.com)。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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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2: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3: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明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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