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下达2024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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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普财资环〔2024〕45号)要求,市级财政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救援队及10个县(区)下达2024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345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及运行维护、灾害事故预防、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要求各地组织好项目实施,完善项目库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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