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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42-02_D/2018-0307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8-03-07
 主题词: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市搬迁安置办  文  号: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8-03-07   作者: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移民中心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移民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 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凡涉及移民安置及移民项目监督管理的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政务信息公开事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一)机构职能:包括机构领导(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机构设置(包括机构简介、内设股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单位简介(包括成立时间、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信息)等。

(二)部门动态:包括工作动态、重要会议、计划总结、财政信息、规划计划(包括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公告等。

(三)政策法规: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等。

(四)业务公开:包括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六类行政行为、办事公开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办理机构、依据、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服务承诺等)、其他业务和投诉举报等。

以上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保密事项的文件,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普洱市移民开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辅以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视情设立固定的宣传橱窗、展板等设施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程序:室应公开的信息,由各室准备或起草,经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普洱市移民开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保密审查)》单,提交局主要领导审签,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外发布。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责任分工

1.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承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划、指导,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统一受理、分办、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统筹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调整及重要内容的审核把关;组织制定并实施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评议,落实责任追究。

2.财务科:负责涉及全市移民专项资金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报年度市级预算、年度收支计划、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项目资金年度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级财政拨入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省移民局和水电工程业主拨入移民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监督;严格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定期编报财务结算报表和会计统计报表,对单位财务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控制和监督,指导、监督县(区)移民工作机构的财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移民资金审计和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3.政策法规科:涉及全市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我市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办法和措施;研究提出水利水电移民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负责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县(区)做好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4.规划科:涉及中小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配合中小型水电站业主做好水电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规划设计的协调、组织工作;协调、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对中小型水电站的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进行咨询、审查和上报;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监督、指导县(区)移民机构按照中小型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总体进度计划和移民安置计划开展工作;与中小型水电站项目法人共同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移民安置的监督评估、综合设代工作;组织、参与中小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阶段性验收和终验。

5.安置科:涉及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配合省移民局、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做好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的编制和咨询审查;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实物调查和编制移民安置方案;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督促指导县(区)人民政府按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配合综合监理、独立评估、综合设代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协调配合省移民局、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和市级相关部门解决移民安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移民安置项目核准和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工程项目一般设计变更审批和重大设计变更报批;组织县(区)开展单项工程的验收和移民安置专项阶段性验收。

6.扶持科:涉及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和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库区基金、结余资金、应急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的上报、审批、实施、验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库区基金、结余资金、应急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监测评估单位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参与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和移民搬迁安置的验收工作;对后期扶持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

7.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科涉及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成果审核(审批)工作的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工作。负责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对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进行咨询和审核;对由市级核准的水利工程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进行审查(审批);指导、监督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总体进度计划和移民安置计划开展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工作;组织参与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和终验及评估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室要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奖惩并重。

(二)落实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局各室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要求协同配合。

(三)强化督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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