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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0-/2021-0528008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5-28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2021年度孟连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64项)
2021-05-28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2021年度孟连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64项)
地区序号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计划任务名称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户数任务时间检查方式制定依据备注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
孟连县1孟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对粮食(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等)库存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孟连县购销公司12021年随机抽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孟连县2孟连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孟连县3孟连县水务局质量监督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孟连县4孟连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情况的行政检查生产建设单位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3.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孟连县5孟连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孟连县6孟连县水务局 运行管理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孟连县7孟连县水务局水资源对单位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地方性法规: 
孟连县8孟连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2.《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在建项目定期检查和汛前检查制度;对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 
孟连县9孟连县水务局建设管理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五条 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对所管辖的防洪工程设施进行汛前检查后,必须将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该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予以处理。 
孟连县10孟连县水务局农村水利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孟连县11孟连县水务局洪水防御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孟连县12孟连县水务局运行管理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执行本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孟连县13孟连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河道采砂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孟连县14孟连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孟连县15孟连县水务局洪水防御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孟连县16孟连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0%2021实地核查、书面检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孟连县17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户2021年4月-11月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孟连县18孟连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在建非煤矿山企业2户2021年4月-11月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5.《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孟连县19孟连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1户2021年4月-11月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孟连县20孟连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户2021年4月-11月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孟连县21县住建局工程档案管理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检查建设单位2%6--9月建设单位自查——各州(市)进行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孟连县22孟连消防救援大队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10户2021年1月—12月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等方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云南省消防条例》;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市、县(区)级
孟连县23县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抽查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检查民办学校6所2021年3月—8月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 
孟连县24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不设抽查比例2021年3月—11月现场检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2.《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孟连县25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检查公路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单位不低于30%2021年3月—11月现场检查、实地核查、日常巡查《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三十五条 
孟连县26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检查水路运输经营者不低于30%2021年3月—11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孟连县27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检查道路运输企业不低于10%2021年3月—11月书面检查、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2.《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孟连县28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检查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不低于10%2021年3月—11月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1.《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
5.《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规则》第十条
 
孟连县29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合同履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信用管理检查水运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不低于30%2021年3月—11月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1.《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3.《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4.《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
5.《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             
 
孟连县30孟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的检查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5%2021年9月30日前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孟连县31孟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石油成
品油批发
、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相关准入要件完备情况;
2.是否建立油品购销和出入库管理台账制度;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制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落实情况
石油成
品油批发
、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1%2021年1月—11月现场检查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2.《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孟连县32孟连县财政局会计信
息质量
检查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准则、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计划在全县82家预算单位中抽取25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内容检查。30%2021年8月30日完成现场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4.《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
5.《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孟连县33孟连县财政局政府采
购代理
机构检
依法对采购代理、采购结果、信息发布等情况进行检查我县有在云南省范围内注册登记过的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抽取1家进行抽查。50%2021年8月30日完成现场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 
孟连县34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环节日常监督管理的事项: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工过程控制情况、餐饮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场所设施清洁维护行政辖区内获证单位各类型获证单位的1%2021年1月—11月现场核查1.《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规范》
餐饮股
孟连县35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782021年1月—11月现场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孟连县36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食品销售企业100%2021年1月—11月实地检查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孟连县37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风险等级为A、B级的食品销售者食品销售企业5%2021年1月—11月实地检查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孟连县38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食品销售企业50%2021年1月—11月实地检查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2.《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孟连县39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者特殊食品销售企业5%2021年1月—11月实地检查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孟连县40孟连县统计局国家常规统计调查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情况;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情况;
4.调查对象为依法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的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的情况;
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一套表调查单位一套表调查单位总量的5%,按照抽查比例不到10家的按10家抽取2021年3月—11月现场检查1.中央《意见》
2.中央《办法》
3.《统计法》
4.《统计法实施条例》
5.《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
县级
孟连县41孟连县农科局农药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药经营购销账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3.《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孟连县42孟连县农科局肥料肥料产品质量、肥料登记证、肥料标签肥料生产、经营者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
 
孟连县43孟连县农科局种子种子质量、标签与包装规范情况、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情况、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品种真实性、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主体备案情况、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案、种子生产基地书面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生产备案情况种子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企业、制种基地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3.《农作物种子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5.《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孟连县44孟连县农科局种畜禽质量种畜禽质量安全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孟连县45孟连县农科局饲料、
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
 
孟连县46孟连县农科局生鲜乳质量安全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经营状况,生鲜乳质量安全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孟连县47孟连县农科局畜禽规模养殖
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范情况,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规范的情况,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治理的情况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 
孟连县48孟连县农科局兽药兽药质量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2.《兽药管理条例》相关条例
 
孟连县49孟连县农科局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及人员、操作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第四十九条 
孟连县50孟连县农科局生猪屠宰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执行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情况,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情况)处理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者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条例;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第四点
 
孟连县51孟连县农科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农业机械生产条件、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孟连县52孟连县农科局农业机械安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记、操作证件执行情况,农业机械生产、销售、质量、维修情况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者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孟连县53孟连县农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十四条
 
孟连县54孟连县农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机构考核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测条件、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
 
孟连县55孟连县农科局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
在我省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5.《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孟连县56孟连县农科局渔业养殖业标准和条件、捕捞取得许可证、水产品建立质量检验制度情况渔业生产者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条第三款 
孟连县57孟连县农科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养殖业标准和条件、捕捞取得许可证、水产品建立质量检验制度情况经批准的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3%2021年4月—12月实地核查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3.《云南省渔业条例》第三十五条
 
孟连县58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和利用活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企业10%2021年3月-10月现场检查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孟连县59孟连县人力资源社局社会保险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单位和个人2021年2月-12月对疑似欺诈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的疑点信息100%抽查随机抽查由人社部社保中心或省社保局同意确定疑点信息,分派市、县(区)按参保属地分级核查 
 60县文化和旅游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1.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
3.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5.经营非网络游戏;
6.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7.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8.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9.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实地检查接入互联网;
10. 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11.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12.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13. 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严重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全县存量经营主体数量的5%2021年2月—11月实地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县级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61县文化和旅游局娱乐场所检查1. 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2. 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3. 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4.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5.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6.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
7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8. 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9.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10. 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
11. 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日志;
12. 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
13. 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14.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15.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16. 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
17. 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18. 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19. 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20. 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或者设有明显的分区标志;
21. 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
22. 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
23. 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或者未注明“12318”
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24. 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25.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
娱乐场所全县存量经营主体数量的5%2021年2月—11月实地检查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县级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62 县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品经营检查1. 经营含有《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内容;
2. 经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七条禁止经营的艺术品;
3. 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误导消费者;
4. 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艺术品签订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
5. 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
6. 未经批准,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竟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7. 未标明所经营的艺术品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
8. 未按规定期限保留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
9.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未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或者签订了协议,但协议未约定鉴定、评估的事项,鉴定、评估的结论适用范围以及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10.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未明示艺术品鉴定、评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提示委托人的事项;
11.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未书面出具鉴定、评估结论,或者出具了鉴定、评估结论,但鉴定、评估结论不包括对委托艺术品的全面客观说明,鉴定、评估的程序,做出鉴定、评估结论的证据,鉴定、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并对鉴定、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12.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保留书面鉴定、评估结论副本及鉴定、评估人签字等档案少于5年;
13. 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未技照《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4. 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
艺术品经营全县存量经营主体数量的5%2021年2月—11月实地检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县级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63县文化和旅游局互联网文化单位检查1.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2.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3.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备案编号;
4.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有关信息未办理变更手续;
5.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有关信息未办理备案手续;
6.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
7.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
8.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
9.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
10.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11.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
互联网文化单位全县存量经营主体数量的5%2021年2月—11月实地检查《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县级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或网络检查
 64县文化和旅游局旅行社检查1.旅行社未按规定存入保证金;
2.旅行社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备案;
3.旅行社设立分社未按规定备案;
4.旅行社未按规定悬挂许可证、备案证明;
5.旅行社、导游、领队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6.旅行社未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
7.旅行社要求导游和领队人员接待低于成本的旅游团队;
8.旅行社违约后未采取补救措施;
9.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人员对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未采取处置措施;
10.旅行社未按规定保存文件资料、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
11.对导游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12.对导游未按规定佩戴导游证;
13.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旅行社经营单位全县存量经营主体数量的5%2021年2月—11月实地检查1.《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县级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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