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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0-/2021-0520009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5-2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2021年度思茅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54项)
2021-05-20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2021年度思茅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54项)

地区

序号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户数

任务时间

检查方式

制定依据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思茅区

1

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对粮食(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等)库存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思茅区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50%

4-8月

实地核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监管职责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2

区工信科技局

报废机动车回收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50%

2021年6月30日前

现场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思茅区有2户

思茅区

3

新型墙体材料

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新型墙材市场的检查

新型墙材生产、销售单位

50%

2021年9月30日前

现场检查

《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思茅区有2户

思茅区

4

区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

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5%/3家

2021年12月30日前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思茅区

5

工业大麻加工种植行业

对被许可从事工业大麻科学研究种植、繁种种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取得工业大麻工业原料种植许可的单位

100%1家

2021年11月30日前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第五条 、第十九条 

 

思茅区

6

区财政局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准则、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公司        企业和其    他组织等    会计主体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通知确定比例/户数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4.《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
5.《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市、县(区)级按照监管职责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

密切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

集采机构及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通知确定比例/户数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

自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

市、县(区)级按照监管职责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8

区教育体育局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检查

民办学校

2所

2021年3月—8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

县(区)级

思茅区

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教育

办学制度建立、开展培训情况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1所

2021年11月30日前

随机抽查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市、县(区)级按照监管职责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10

社会保险

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稽核

单位和个人

对疑似欺诈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的疑点信息100%抽查

2021年2月-12月

随机抽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县(区)级分别负责核实辖区内对象

思茅区

11

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

被列入特殊监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的检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辐射环境安全现场监督检查等

被列入特殊监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

每季度对25%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抽查

2021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5.《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第三项;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第十七条;
7.《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2号令)三十六条;
8.《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第三十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思茅区

12

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的检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辐射环境安全现场监督检查等

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的检查

每季度对10%的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

2021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5.《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第三项;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第十七条;
7.《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2号令)三十六条;
8.《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第三十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思茅区

13

被列入一般监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的检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辐射环境安全现场监督检查等

被列入一般监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

按照在编在岗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1:5的比例确定年度抽查单位。(2021年在编在岗6人,按人员比例,全年抽查一般源企业30家)

2021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5.《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第三项;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第十七条;
7.《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2号令)三十六条;
8.《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第三十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思茅区

14

各级自然保护区、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企业

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

各级自然保护区、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的企事业单位

抽查比例及频次10% ,1次/年

2021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
4.《环境监察办法》
5.《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

 

思茅区

15

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三同时”落实、企业自主验收项目等

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抽查比例及频次1% ,2次/年

2021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思茅区

16

区住建局

工程档案管理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检查

建设单位

2%

6--9月

建设单位自查——各州(市)进行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思茅区

17

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

不设抽查比例

2021年4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2.《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18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检查

水路运输经营者

不低于30%

2021年4月—11月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19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检查

道路运输企业

不低于10%

2021年4月—11月

书面检查、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2.《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20

区农业农村局

农药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药经营购销账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3.《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1

肥料

肥料产品质量、肥料登记证、肥料标签

肥料生产、经营者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2

种子

种子质量、标签与包装规范情况、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情况、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品种真实性、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主体备案情况、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案、种子生产基地书面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生产备案情况

种子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企业、制种基地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3.《农作物种子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5.《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县(区)级

思茅区

23

种畜禽质量

种畜禽质量安全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4

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5

生鲜乳质量安全

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经营状况,生鲜乳质量安全

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范情况,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规范的情况,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治理的情况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7

兽药

兽药质量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2.《兽药管理条例》相关条例

县(区)级

思茅区

28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及人员、操作情况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第四十九条

县(区)级

思茅区

29

生猪屠宰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执行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情况,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情况)处理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者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条例;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第四点

县(区)级

思茅区

30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

农业机械生产条件、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县(区)级

思茅区

31

农业机械安全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记、操作证件执行情况,农业机械生产、销售、质量、维修情况

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者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县(区)级

思茅区

32

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十四条

县(区)级

思茅区

3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测条件、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

县(区)级

思茅区

3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在我省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5.《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县(区)级

思茅区

35

渔业

养殖业标准和条件、捕捞取得许可证、水产品建立质量检验制度情况

渔业生产者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条第三款

县(区)级

思茅区

36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

经批准的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3%

2021年4月—12月

实地核查

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3.《云南省渔业条例》第三十五条

县(区)级

思茅区

37

区水务局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重点检查在建小一型水库工程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

20%

2021年4月—11月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思茅区

38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小一型在建水利工程

20%

2021年4月—11月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思茅区

39

取用水检查

对单位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区级发证取用水户

20%

2021年4月—11月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4.《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思茅区

40

防汛检查

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

水库管理单位

20%

2021年4月—11月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4.《云南省防洪条例》;
5.《云南省抗旱条例》

 

思茅区

41

水土保持检查

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生产建设单位

20%

2021年4月—11月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思茅区

42

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1户

2021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区级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43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1户

2021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区级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44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

工贸企业

1户

2021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区级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45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条件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户

2021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区级按照监管职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思茅区

46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餐饮环节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2.原料情况(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3.加工过程的检查;4.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5.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6.场所和设施清洁消毒情况的检查;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8.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9.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行政辖区内获证单位

各类型获证单位的1%

2021年3月22日—10月30日

现场核查

1.《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规范》;    4.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思茅区

47

生产、销售食品的场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市场在售食品

以市局下达的任务为准

1月-11月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思茅区

4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符合法律规定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5%/76户

2021年3一12月

现场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法

 

思茅区

49

重点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含能源计量审查、风险监测)

重点用能单位

5%

2021年7月—9月

现场抽查与网络抽查相结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4.《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6.《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7.《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思茅区

50

企事业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新闻出版单位

3%

2021年6月—8月

书面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4.《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思茅区

51

区林草局

林木种苗、林木种子

对林木种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

在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办理林木种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审批事项并已取得相关许可的思茅区范围内的企业。

10%

2021年3月-9月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思茅区

52

植物及产品病虫害

对植物及产品病虫害检疫的检查

在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办理植物及产品调运的思茅区范围内的企业。

10%

2021年1月-10月

现场检查

《植物检疫条例》

 

思茅区

53

区统计局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一套表调查单位

5%

2021年
4月—11月

现场检查

1.中央《意见》;
2.中央《办法》;
3.《统计法》;
4.《统计法实施条例》;
5.《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

区级

思茅区

54

区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10户

2021年1月—12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等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云南省消防条例》;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于每月倒数第2个工作日随机生成次月抽查计划,按月度逐批次组织实施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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