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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管部门圆满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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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普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遵循,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圆满完成2019年企业年报工作任务。2019年度全市应报企业21324户,已报企业20262户,年报公示率为95.02%,比2018年度提高1.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年报率2.52个百分点,在全省16个州市中位居第六。 一、提前谋划部署,精准有效推进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年报工作高度重视,将年报作为改进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谋划部署,并根据疫情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有效工作时间缩短至不足三个月的情况下,科学安排,细化措施,精准有效推进年报工作。 二、优化服务指导,助力复工复产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年报工作与推进复工复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一方面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坚持推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狠抓企业年报工作,精准施策。加强疫情期间年报“不见面”措施,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示督促企业申报年报,指导企业在网上进行年报,确保疫情期间年报工作不断。 三、协同推进,密切配合 部门间协同推进确保了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多报合一”工作领域进一步扩大。在往年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部门实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与商务、外汇部门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的“多报合一”。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送,降低企业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通过部门间合作提升企业年报数据质量。针对今年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相关企业100%年报的新要求,加强沟通和联动,会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职能,大局意识、协同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年报工作中实现了业务融合。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经验做法,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更好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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