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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5-02-2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3/20250221-00001  公开目录: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5-02-2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  号: 


投诉反映问题

编号:D3YN202405240017

普洱市宁洱镇民政村老张箐普洱中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生产,异味、噪声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生产订单期间,该企业24小时生产,厂界内存在一定噪音;厂区物料堆放不规范,木片、木渣拉运、清扫清理不及时,雨季期间经过雨水淋漓浸泡木材后产生少量酸臭气味。不属实部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环境监测站于5月26日对该公司甲醛和厂界噪声开展监测,其中夜间厂界噪音1个点位超标,其余点位均达标准限值。5月28日再次对厂界噪声开展监测,均达标准限值。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

1.建立对企业监管的常态化机制,对普洱中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大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规范生产经营。

2.加强宣传和引导,将整改过程、整改结果及时向群众解释和公布、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面做好整改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级媒体、举报问题现场及时全面公开边督边改的情况。

3.2024年6月底前,宁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普洱中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厂区物料堆放,定期清理木渣、木片,防止雨季期间木料、木渣及木片长期浸泡,产生异味影响。

5.针对噪音问题,企业对噪音较大的设备隔音罩、风送管加装隔音棉,同时对部分厂房内墙、窗、门进行吸音隔音处理,以减少噪音对外传播。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6.加强木料堆场初期雨水治理能力,在原有106m³雨水收集池旁,新建400m³雨水收集池,完善雨污处理设施,提升雨污收集处理能力。

完成情况:

1.按季度做好企业污染物指标监测,2024年6月以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开展污染物指标监测2次,监测结果显示:大气、噪声各项指标均在标准排放限值内,未超标。

2.县级领导牵头多次组织召开百悦府信访投诉答复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详细解答业主疑问。做好整改公开工作,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边督边改的情况,做到办理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百悦府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企业规范厂区物料堆放,定期清理木渣、木片,防止雨季期间木料、木渣及木片长期浸泡,产生异味。

5.企业调整砂光作业时间,避免夜间生产造成噪音超标,对主线生产负荷进行适度调整,降低生产运行噪音;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送管,加装隔音棉,同时对部分厂房内墙、窗、门进行吸音隔音处理,以减少噪 音对外传播。

6.新建400m³雨水收集池,完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进一步提升雨污收集处理能力。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联系电话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79-2122528

注:“调查核实情况”内应写清楚案件属实情况,对举报不属实问题,只需填写“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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