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15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4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思茅区1件,墨江县1件,景谷县1件,澜沧县1件),思茅区1件已办结,墨江县1件已办结,景谷县1件阶段性办结,澜沧县1件已办结,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二十七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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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D3YN202406040038 | 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班中社区旁成昕小馆油烟机噪音 | 墨江县 | 噪音 | 1.2024年6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成昕小馆油烟机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4个点位中有1个点位超过噪音排放标准。 2.对成昕小馆周边的5家住户做了问卷调查,其中1家认为存在扰民情况,3家认为部分时间存在扰民情况,1家认为不存在扰民情况。 | 属实 | 1.立行立改,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降低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2.提高公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寻找原因并进行改进。 3.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督促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 1.成昕小馆已经将楼顶的油烟机拆除,并在厨房内加装静音油烟机,在开机状态下噪音已经明显改善。 2.6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在成昕小馆周围4个点位对整改后的油烟机开展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均达到噪音排放标准。 | 已办结 | 无 |
97 | X3YN202406040062 | 普洱市澜沧县糯扎渡镇勐矿村的澜沧鑫龙商贸有限公司在澜沧江边违法加工生产石材,侵占河道,对河水造成污染。 | 澜沧县 | 水 | 1.该公司粉碎加工厂建设取得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用地手续齐全,不存在“违法加工生产石材”问题,但1条砂石加工传送带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线75.71㎡,其余约7000㎡的厂区用地未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线。 2.该公司粉碎加工厂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周边农作物资源化利用和产区道路洒水降尘,水质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上游和下游澜沧江水质基本不变,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II类及以上标准,未发现企业对澜沧江造成污染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拆除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砂石加工传送带。 2.加强对河湖岸线的巡查检查力度,落实河道岸线恢复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 该公司粉碎加工厂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砂石加工传送带和其余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 | 已办结 | 无 |
98 | X3YN202406040046 | 普洱市景谷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量10余万立方米,利用夜间将沉淀池废弃物倾倒在距离沉淀池不到十米的威远江内,严重影响威远江水质;在景谷县永平镇勐嘎河90公里上下河段、景谷县正兴镇与宁洱县交界处的小黑江下段大肆采挖河沙,严重污染河流。 | 普洱市景谷县 | 生态、水 | 1.景谷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2023年度混凝土年产量为73983.30m³,2024年1月至4月混凝土产量为24160.70m³,未达到年产量10万m³;该公司建有1个沉淀物储存池,沉淀物进行综合利用,未发现将废弃物倾倒于威远江内的情况;经对该公司所处位置威远江上游、下游、企业沉淀池水质进行采样监测,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不存在严重影响威远江水质的情况。 2.勐戛河90公里上下河段、景谷县正兴镇与宁洱县交界处的小黑江下段2个点位存在2家河道采砂行为,已办理采砂许可证,均按照采砂许可证年度采砂实际控制总量进行开采,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大肆采挖河沙情况。 3.现场检查发现,小黑江采砂河段采砂场沉淀池的沉淀水有外溢痕迹。经对勐戛河采砂位置上游和下游水质、小黑江采砂位置上游和下游及沉淀水外溢位置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不存在严重污染河流情况。 | 部分属实 |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制定整改方案。 2.强化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共同维护好水生态环境。 | 1.立即清理在厂区河道边临时堆放的生产工具及压缩泥块,在堆砂靠河一侧设置拦挡措施,避免雨季雨水冲刷,泥浆流入河内。同时,对堆放砂石料进行遮盖,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2.对景谷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2家采砂场进行约谈提醒。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9 | D3YN202406040006 |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柏枝寺临时菜场西侧500米茂申报废汽车厂里有一个塑料加工厂,雨天和夜间通过管道偷排污水,流入信房公园河道,最终汇入思茅河。 | 普洱市思茅区 | 水 | 1.投诉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为普洱广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为粉碎机冷却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未设置废水外排口。 2.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厂棚外侧有屋檐雨水排水管道2根,接入马兰箐水库坝下农田灌溉渠,未发现企业通过管道偷排污水情况,不存在污水流入信房公园河道问题。 3.雨水冲刷场地水收集措施不到位,厂棚外墙南侧存在场地水外渗痕迹。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该公司对场地水收集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避免场地水外渗。 2.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频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 普洱广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雨水冲刷场地水外渗口进行封堵。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