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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十六批)

2024年06月04日 20:23  点击:[]

截至2024年6月4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25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宁洱县1件、景谷县1件),宁洱县阶段性办结1件,景谷县阶段性办结1件,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十六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01

D3YN202405240072

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团结村长期将生活垃圾丢弃到勐嘎大河和南涧河内,严重污染河流生态环境。景谷县景迁公路-永平镇323国道路段有大量木材加工厂,烟尘污染严重。

普洱市景谷县

水、大气

1.永平镇团结村存在部分村民将生活垃圾丢弃到勐戛河、南涧河河边情况;经对两条河流水质进行监测,相关指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不存在严重污染河流生态环境的情况。

2.景圈公路—永平镇323国道路段现有木材加工厂38家,其中32家生产工艺为木材旋切,不涉及排烟;涉及排烟6家,5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6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烟尘污染的情况。经调取永平镇扬尘在线监测设备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企业生产期间未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对河道乱丢垃圾问题,加大对勐戛和南涧河巡河力度,加强沿河群众宣传教育,督促村级全面落实人居环境保洁制度。

2.对木材加工厂烟尘污染严重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企业污染管控,对木材加工厂生产期间烟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压实经营主体环境保护责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开展团结村河道治理工作,目前勐戛和南涧河河岸垃圾堆放点位已完成深度清理和保洁。

2.加强木材加工厂片区扬尘管控,已整治道路扬尘10余公里,安排3名保洁人员进行全时段保洁和巡逻。

3.5月27日,组织5家木材加工企业开展约谈提醒;5月28日,对2家木材加工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阶段性办结

102

D3YN202405240017

普洱市宁洱镇民政村老张箐普洱中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生产,异味、噪声污染严重。

普洱市宁洱县

大气、噪音

1.有生产订单期间,该企业24小时生产,厂界内存在一定噪音。

2.厂区物料堆放不规范,木片、木渣拉运、清扫清理不及时,雨季期间经过雨水淋漓浸泡木材后产生少量酸臭气味。

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环境监测站于5月26日对该公司甲醛和厂界噪声开展监测,其中夜间厂界噪音1个点位超标,其余点位均达标准限值。5月28日再次对厂界噪声开展监测,均达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1.相关职能职责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建立对企业厂界噪声和甲醛排放指标监管的常态化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2024年12月底前,积极为企业争取提升改造项目,提升生产工艺,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

1.企业调整砂光作业时间,避免夜间生产造成噪音超标,对主线生产负荷进行适度调整,降低生产运行噪音。

2.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送管加装隔音棉,同时对部分厂房内墙、窗、门进行吸音隔音处理,以减少噪音对外传播。

3.规范厂区物料堆放,定期清理木渣、木片,防止雨季期间木料、木渣及木片长期浸泡,产生异味。

4.持续开展环保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及时公开公示。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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