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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2024年05月21日 17:26  点击:[]

截至2024年5月21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11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思茅区1件,宁洱县1件),思茅区1件已办结,宁洱县1件已阶段性办结,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9

D3YN202405100048

普洱市北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恶臭扰民,晚上尤其严重,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该问题已持续多年,向政府相关部门反应过多次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普洱市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1个属实,1个不属实,总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2024年5月8至9日,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开展覆膜、雨污分流前扩容区垃圾堆体整形、挖沟铺设沼气发电气体收集管道相关工作,导致臭气逸散扰民。

2.关停老库区,通过增加填埋场气体收集燃烧和除臭设施喷淋工作时间、增加定点定时人工喷药次数、在填埋库区边界新建一条长370米高3.5米的围挡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减少臭气泄漏。

3.建设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扩容)工程,增加垃圾处理场库容40.6万立方米,保障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前思茅区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4.新建日处理200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生化处理站项目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臭气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4年4月28日并网发电试运行后,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已于2024年5月1日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并完成覆膜工作。

部分属实

1.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沼气发电)项目、生化处理站项目等工程治理。

2.科学使用除臭剂定点定时人工喷药。

3.强化日常管护运维,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切实解决思茅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异味扰民问题。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4年4月28日并网发电试运行后,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已于2024年5月1日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并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新库区垃圾裸露面膜全覆盖、气体收集系统铺设、雨污分流工程,臭气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已办结

50

D3YN202405100037

普洱市宁洱县将3个化工企业(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普洱市卫国林业局人造厂、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2个即将开工的重污染企业布局在百悦府居民小区周围,破坏附近山林、水土,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曾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应,未得到有效解决。

普洱市

大气

举报共涉及3个问题,其中,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总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开工建设,普洱市卫国林业局人造板厂于1984年建成投产,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宁洱县百悦府小区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百悦府小区属于后建的小区,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普洱市卫国林业局人造厂、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3家企业按照规划布局,通过对3家企业各项环保指标进行监测,均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2.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目前该片区正处建设期,车辆运输和工地扬尘对环境有一定影响。

3.园区已取得总规环评和总规批复,开发建设的项目均取得林地和土地批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存在破坏森林和山地的情况。

4.园区通过招商,引进普洱珈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天锂新能源有限公司,2家企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均符合国家开发要求,不存在破坏附近山林、水土情况,目前2家企业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未正式投入生产,未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2022年12月至2024年4月,宁洱县共接到涉及百悦府的信访投诉86件,对每次信访投诉宁洱县均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并耐心细致对信访举报人进行答复,每次答复均没有收到举报人不满意的反馈,目前,86件已全部办结。

部分属实

1.园区建设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持续加大扬尘治理,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2.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做到达标排放。

3.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与群众进行沟通,及时做好答疑解惑、政策宣传工作。 4.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控制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高污染企业入园,优化城市与园区的布局。

1.百悦府小区属于后建的小区,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普洱市卫国林业局人造厂、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不存在有意规划布局在百悦府小区周围,通过对三家企业各项环保指标进行监测,均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并已编制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已对裸露地块通过播撒草籽、覆盖防尘网等方式对近期不开展建设的地块进行复绿和覆盖。

3.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施工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密闭、湿法作业、车辆出入清洗等工作,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5月12日,对云景飞林(普洱)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路建设(云南)有限公司依法依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5.5月13日,对云景飞林(普洱)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路建设(云南)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约谈,要求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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