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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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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洱市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云教发〔2020〕106号)和《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对全市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保教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普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发改价费〔2024〕30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和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通知》有关内容,现就《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调整的原因 1、从运行成本分析。本次抽取普洱市34所不同等级公办幼儿园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保教费成本和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审核: 一级一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20217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18705元/人·年(1559元/人·月)。 一级二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12466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11752元/人·年(979元/人·月)。 全市一级三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14497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12297元/人·年(1025元/人·月)。 全市二级一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11447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10923元/人·年(910元/人·月)。 全市二级二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10896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10329元/人·年(861元/人·月)。 全市二级三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6414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5823元/人·年(485元/人·月)。 全市三级及以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培养总成本为6893元/人·年,扣除财政投入的生均培养成本为4536元/人·年(378元/人·月)。 从运行成本分析,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足以弥补办园成本,现行收费标准偏低,不利于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适当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有利于公办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 2、从社会对保教费调整的意见分析。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和市财政局对部分县(区)公办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充分听取了各级幼儿园、幼儿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总体认为目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偏低,适当调整收费标准有利于改善办园条件,保障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 3、与全省部分州(市)相比较分析。目前,全省部分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例,普洱市一级一等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全省未免费学前教育的14个州(市)中,属较低水平。从普洱市拟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看,与已调整和即将调整的州(市)比较,普洱市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处于全省第11位。 总体来看,现行普洱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省属偏低水平。适当提高标准有利于保障全市公办幼儿园办园质量,缩小与其他州(市)发展差距。 二、关于调整后的标准 现行收费标准是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的。根据《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规定,调整的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按照幼儿园等级划分为七个标准: 普洱市公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此次调整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普洱市各级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依据《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各县(区)公办幼儿园及农村学前班和小学开办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各县(区)价格、教育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核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关于保障机制 对辖区内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特困户,保教费减半收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孤儿免收保教费。 四、关于执行时间 《通知》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保教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新招收入园的新生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对于分步执行到最高收费标准的,同样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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