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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5-04-1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1/20250414-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14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2024年6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普洱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3〕48号),2024年3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4〕18号)。以上两个文件对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并要求各市结合实际,合理划分市县两级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上述要求,在深入学习国家《改革方案》、省级《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普洱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我市《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国家和省级《改革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承接好各项任务,确保改革部署在我市落地落实。二是厘清财政事权。对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级《实施方案》明确的7个方面财政事权进行逐项研究,按照不同的管辖权限、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合理划分市级与市以下财政事权。三是分清支出责任。全面梳理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制度、规定,在统筹考虑全市财政体制实际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市级及市以下支出责任,做到权责利相统一、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3个方面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普洱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7个方面的市级及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第三部分配套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完善预算管理,落实支出责任;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四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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