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
近日,《普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完成修订并已正式印发,现就修订背景及依据、主要框架、修订重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2024年以来,国家、云南省先后修订印发新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要求。普洱市原有旧版《预案》标准、机制已不适应当前防灾救灾工作需求,为确保预案的上下衔接、理顺部门职责、规范全市灾害救助处置流程,结合普洱市救助及应急响应工作实际,对原《预案》开展修订。本次修订工作,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专题研讨、专家评审与合法性审查,确保《预案》内容科学、程序规范、运行可靠。 二、主要框架 修订后的2026版《预案》共设8章,涵盖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市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等内容,覆盖灾前、灾中、灾后全流程。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项内容。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职责。 三是灾害救助准备,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灾情预评估,提前落实防范举措。 四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分为灾情信息报告、灾情信息发布两部分。明确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接报灾害后须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涉灾行业部门及时互通灾情信息;灾情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五是市级应急响应,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一级为最高级别,细化各级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处置措施、响应联动及终止要求。 六是灾后救助,包含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三个方面内容。 七是保障措施,涵盖资金、物资、交通通信信息、医疗卫生、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培训演练等九类保障内容。 八是附则,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更新与管理、参照适用情形及预案生效时间相关规定。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比2014版旧预案,优化三项核心内容 一是重构指挥体系。确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机构,明确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组成,理顺救灾指挥权责。 二是调整响应条件。在保持2014版《预案》响应条件总体稳定基础上,根据普洱市工作实际,下调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响应指标,提升响应精准度。 三是细化关键流程。完善资金、物资、交通、通信、医疗卫生、人力、科技等保障措施,并细化过渡期救助、倒房重建、冬春救助工作程序标准,推动关键流程规范实施。 (二)对标省级预案,完善两项本地化条款 一是细化市级指挥机构设置。补齐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领导分工、人员及岗位职责。 二是本地化调整响应启动标准。调整响应条件,适配普洱市实际;并增设地震分级联动响应规则。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预案》修订严格遵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导则》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合规。 五、专业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