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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20250326-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3-26
 主题词: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洱市加强河湖管理创新建立“清水产流”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5-03-26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普洱市加强河湖管理创新建立“清水产流”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理解有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6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批典型案例,披露滇池、杞麓湖、大屯海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治理措施推进滞后,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普洱市立即开展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抓实整改,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湖泊重要河流水库和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以普文河、梅子湖水库为试点,积极探索建立“清水产流”机制。为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全面推广实施,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清水产流”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工作要求4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结合普洱实际,提出了全覆盖开展湖泊重要河流水库和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河湖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建立“清水产流”机制,通过污染源系统控制、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河湖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提升河湖综合管理水平等措施,守牢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底线,逐步把所有河湖都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幸福河湖。

(二)“清水产流”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主要以“清水”、“产流”2个行动12项具体措施来抓好落实。

1.落实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2.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3.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4.加快推进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小三格”“大三格”等简易实用治理设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和利用。

5.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持续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有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治理能力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巩固农田水环境综合治理基础,严格管控水体污染。

6.科学规划水产养殖区域,控制适度规模,规范水产养殖活动,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方式,减少养殖尾水的排放。 

7.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健全工业企业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依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8.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严格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惩处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

9.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科学调度江河湖库水量,逐步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10.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比例,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11.加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建立工程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12.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保证水库行洪、调蓄能力,有效管控洪水风险,汛末科学组织做好蓄水工作,为人畜饮水安全和冬春生产用水提供保障。

)建立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基础,各级各部门履行行业职责,构建河湖水库问题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的7项运行机制来抓好落实。

1.建立问题排查机制全面排查河湖水库存在问题,建立动态问题清单,推动河湖水库问题整治。

2.建立问题交办机制梳理出年度问题整治清单,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及时向河(湖)长派单。

3.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各级河(湖)长及时组织开展巡河工作推动问题解决。

4.建立共享联动机制落实联合会商、联合执法、跨区域协调治理等协作机制,建立纵向、横向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合力。

5.建立验收销号机制每年对问题清单完成情况开展验收。

6.建立工作报告机制每年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清水产流”机制落实情况。

7.建立监督问责机制。

)工作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指挥棒”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坚持试点示范先行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注重先进典型挖掘,加大宣传报道,建立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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