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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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工作的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0号)精神,加快推动普洱市中医药振兴发展,结合普洱市工作实际,制定《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建设目标 计划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治病防病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优化,中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中西医协同更加深入,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在全面助推“健康普洱”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措施、组织保障4个部分。 提出实施8大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强一批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提升中医医院老年病、康复、治未病等能力。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一是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积极组织申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二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聚焦恶性肿瘤及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形成并推广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一是搭建中医药教育平台,完成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分别不少于100人、40人。建设6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10个市级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二是积极培育高层次人才,力争培育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0名省级学科后备人才、3名省级名中医、6名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2名“兴滇英才培养计划”名医专项、5名“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评选10名市级名中医。三是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每个县(区)培养15名县级师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5000人次。 (四)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工程。一是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市民药所建设滇西南片区中医(民族药)标准研究与第三方评价中心。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二是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新研发院内制剂,支持市民药所研发的复方美登木片、复方灯台叶片、秦盾胶囊等院内制剂转化新药。 (五)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一是提升中药材质量,全市建设规范化、设施化优质中药材原料基地50个、规范化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二是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培育5个以上优质中药企业品牌、3个以上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品牌。 (六)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一是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继续举办以“养在普洱”为主题的端午百草根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二是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支持建设2个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园区)。 (七)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一是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支持建设普洱市中医医疗集团国际服务中心。持续推进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机制。二是促进中医药国际贸易,打造滇西南中药材集散交易中心,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重要资源交易体系。 (八)“中医药+健康旅游”工程。积极争取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打造中医药区域康旅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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