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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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普政办发〔2023〕7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行动方案》相关内容,现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举措,是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的重要体现。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强市建设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普政发〔2021〕33号)等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普洱市实际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改善,高质量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力争提高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行动方案》围绕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高供给体系质量,聚焦质量发展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从提升民生消费产品质量、提升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大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5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提升民生消费产品质量方面:提出提升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特色特殊消费品供给能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3条工作措施。
二是提升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方面:提出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基础、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升级3条工作措施。
三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线上经营产品和服务质量3条工作措施。
四是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方面:提出引导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效能3条工作措施。
五是大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方面:提出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支撑作用、加强普洱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质4条工作措施。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保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明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明确由市质量强市办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
五、其他
《行动方案》中未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无需要专门诠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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