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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2022-0826002  公开目录:  政策指引  发布日期:  2022-08-26
 主题词: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市就业中心  文  号: 
失业保险援企纾困政策包
2022-08-26   作者:市就业中心 点击数:  

失业保险援企纾困政策包

 

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普洱市人社部门积极行动,靠前服务,精准施策,打好人社“降、缓、返、补、扩”政策组合拳,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发展。

一、“降”:对参保企业及其职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缴费费率执行1%(单位0.7%,个人0.3%),失业保险降费率对企业实行“免申即享”。

二、“缓”: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上述扩围的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 2022年5月至 2023 年 4 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办理流程:缓缴政策“依申请办理”,参保单位出具困难企业证明或书面承诺并填写《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于每月20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社会保经办机构及时将参保单位申请缓缴情况汇总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于每月25日前出具审核意见,并交由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缓缴手续。

 三、“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 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缴费职工总数20%的企业。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90%返还。

办理流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云南省失业保险系统,自动比对符合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企业享受“免申即享”返还政策。

四、“补”:包括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个方面内容。

(一)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流程:企业职工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个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

(二)给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政府公布为准),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参保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比对,按照该单位2022年所在地区首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个月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二是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属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云人社发〔2022〕22号文件印发当月(2022年6月)该单位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办理流程:发放的行业企业范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比对核实后发放。如无法确定行业类别的企业,可按告知承诺制办理,由参保企业作出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扩”: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企业,按照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给予补贴。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1次扩岗补助机会,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经办流程:1.对系统初筛为大型企业的,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经办机构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2.对系统初筛为中小微企业的,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办机构需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3.对未在系统下发的初筛数据中但招用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企业,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功能核实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失业险政策专员及政策直通车热线电话(工作日):

普洱市就业中心:胡  莹   0879-2302812

思茅区就业中心:余  爽  0879-3055650

宁洱县就业中心:付俊丽   0879-3232004

墨江县就业中心:李秋凌   0879-4236624

景东县就业中心:胥劲华   0879-6220825

景谷县就业中心:马金曦   0879-3017252

镇沅县就业中心:杨  芳  0879-5814488

江城县就业中心:瓦捷梅   0879-3721857

孟连县就业中心:岩  弄  0879-8721090

澜沧县就业中心:钱  丽  0879-7234558

西盟县就业中心: 王  芳  0879-834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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