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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20231010-00001  公开目录:  政策指引  发布日期:  2023-10-10
 主题词: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市就业中心  文  号: 
最高5000元!普洱市用人单位和基层就业人员可以申领这些补贴!
2023-10-10   作者: 点击数:  

最高5000元!普洱市用人单位和基层就业人员可以申领这些补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2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申报、审核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申领这些补贴。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我市范围内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含劳务派遣机构)。

(二)补贴标准

标准Ⅰ: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含16和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标准Ⅱ:招用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澜沧、孟连、江城、西盟作为抵边地区,标准上浮20%,为1200元/人)。

标准Ⅲ:县级以下(指乡镇及以下:以营业执照等证照上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为准)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三)申请渠道

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以单位用户身份登录(若没有网厅账号的先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在网厅选择所在县区机构进行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线下渠道:可到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补贴流程

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后,将补贴金额发放到用人单位银行账号。

(五)注意事项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至少缴满一个月)

3.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政策执行期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16-24周岁(含16和24周岁)范围内的劳动者。

4.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用人单位用于申报、享受一次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地区、跨年度重复享受。同时符合1000元、2000元、5000元补贴标准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5.用人单位申领补贴时,劳动者需在该单位处于有效就业登记状态。

6.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可申领此项补贴。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纳入上述补贴范围。

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

(一)补贴对象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乡镇、村企业:以营业执照等证照上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为准),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三)申请渠道

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以个人身份登录,在网厅选择所在县区机构进行申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

线下渠道:可到就业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补贴流程

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个人进行公示后,将补贴金额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五)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个人首次申领成功后,不得再次申领。

2.申请人就业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不得将多个单位服务期累加),且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就业。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本人不可申领此项补贴。

4.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不享受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


三、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思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3012532

宁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3237089

墨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4237720

景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6222206

景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3107252

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5816979

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3721857

澜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7222307

孟连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8721090

西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9—834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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