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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1/20260119-0000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发挥联络处“桥梁纽带、招商前沿、服务窗口、信息枢纽”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联络处职责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情况财政预结算等进行公开。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2025年预算公开1条,2024年度部门决算1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严格落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有关规定,2025年,未收到企业和群众有关诉求、无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依托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规范、准确、无误且不涉密。同时,不断加强对内部办公系统和信息存储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因实际工作情况,尚未建立单位独立网站。为保障公开渠道畅通,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依托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五)监督保障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从源头上把关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实施。2025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将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情况。

)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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