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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43/20250814-00001  公开目录:  民生关注  发布日期:  2025-08-1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民生关注】上线《为人民服务》广播节目第16期实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提取业务政策介绍篇
2025-08-14   作者: 点击数:  


 

为了让广大听众更深入地了解普洱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8月11日12点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魏大为上线普洱综合广播《为人民服务》在线访谈节目,围绕“圆您安居梦 我们在行动”主题,紧扣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提取业务政策和大家进行了在线交流。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你们好,欢迎收听FM93.1普洱综合广播《为人民服务》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魏大为做客节目,围绕圆您安居梦 我们在行动这个主题,和大家一起在线交流。魏科长,您好先和听众朋友们打招呼吧

【魏大为】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再次通过《为人民服务》广播节目“在线访谈”,和听众朋友们一起交流互动。

【主持人】好的,欢迎魏科长做客今天的节目,请您介绍一下本期的主题和内容。

【魏大为】本期主题是“圆您安居梦 我们在行动”,本期主要是向各位听众朋友介绍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提取业务的情况,宣传我市现行的提取政策。

  【主持人】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上线《为人民服务》在线访谈的节目,每个月两期向广大缴存人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相关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多关注,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一些疑问也可以在我们普洱融媒或者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收集整理回复。

【魏大为】是的,我们热忱欢迎长期以来关心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多提宝贵意见,便于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各类归集、提取政策更好地倾听民声、关注民意、解决民忧,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主持人】本期主要跟大家介绍的是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提取业务的相关政策。那么我们先从购买商品房提取业务开始吧。

【魏大为】好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今天主要介绍购买(预售和现售)商品房提取业务,按现行政策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12个月以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主持人】购买商品房时是哪些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魏大为】缴存人本人、配偶、房屋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血亲)。

【主持人】大家都比较关心这个金额最高能提取到多少,请魏科长给大家介绍介绍

【魏大为】好的,主持人。每户家庭(含配偶、房屋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以下同)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房屋价款,提取金额以购房合同的购买金额为准确定,且不超过申请提取时缴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主持人】那申请提取时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魏大为】有的,需要申请提取人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作公积金担保和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主持人】那我们要怎么办理呢?

【魏大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自2025年5月30日起可通过线上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今天主要介绍的是购买(预售和现售)商品房,具体操作流程:缴存人家庭(含夫妻双方)通过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办理:打开“普洱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普洱公积金】→【业务办理】→【购房提取和按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专区】→【购房提取】→录入相应信息办理→业务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核验缴存人录入的信息→核验通过后业务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资金→系统自动归档(无需打印相关凭证)

线上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仅限于通过申请人授权后获取房管部门备案、不动产证书、完税等共享信息的自住住房,暂为云南省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预售和现售商品房)和购买存量住房,也就是二手房(二手房因时间关系,下期再给大家介绍),查询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仍需提供材料到柜面办理。

线上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目前仅限于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时办理。若申请提取人不仅限于夫妻双方,需请所有申请提取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各管理机构柜面办理。

   【主持人】刚才介绍的是线上办理,那线下怎么办理呢?

【魏大为】线下需到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柜面办理,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且符合申请提取条件的所有提取人(含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直系亲属)应同时申请办理,资金分别划入各自的个人账户。若未同时申请办理,任何人后续不得以购买本套住房为由再次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柜面申请提取资料为:

1.提供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

2.发票等购房消费凭证;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提取时、需要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时提供)。需要证明的直系亲属关系在同一户口簿上登记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登记的,提供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出生证》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主持人】接下来到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请魏科长先为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吧。

【魏大为】好的。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切实减轻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2024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文通知,开办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自住商品住房(含预售和现售商品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主持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

【魏大为】购买普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购房人(缴存人)已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委托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后,可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主持人】那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吗?

【魏大为】需要的。(一)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作公积金担保和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所购房屋类型为新建预售和现售自住商品房,且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三)所购房屋楼盘所属的售房企业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住建部门的规定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符合《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取条件,并同意办理预审锁定。

   【主持人】那可以提取多少金额,有限制吗?

【魏大为】(一)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和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不得超房价总额。

(二)提取金额保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取整至百元位。

(三)提取金额不超过扣除个人自筹资金支付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且与业务受理回执中确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一致。

   【主持人】那提取的公积金是支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还是哪里?

【魏大为】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提取资金划转至售房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对现售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初始登记证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已撤销的,提取的资金划转至售房企业约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主持人】那需要什么资料呢?要怎么去办理提取呢

【魏大为】首先第一步:缴存人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缴存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信息),作为住房公积金余额证明材料,与售房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承诺书》。

售房企业应认真准确计算购房款和首付款金额,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并加盖公章,并明确其中的自筹部分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金额。

第二步:缴存人需持下列材料原件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预审锁定:

1.缴存人身份证;

2.与售房企业签订的《承诺书》和《商品房认购协议》等认购材料;

3.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首付款部分的支付凭证。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缴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确定可提取金额,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预审锁定,出具《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以下简称受理回执)。

预审锁定后,申请人不得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四步:缴存人将受理回执交售房企业,与售房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住建部门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第五步:售房企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缴存人持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登记备案表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转账。

第六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缴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缴存人所购房屋类型将提取资金分别划转至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约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下一步我们计划优化一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业务流程,让缴存人更方便更便捷的办理这个业务。

   【主持人】那如果我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又不想购买这套房子的怎么办

【魏大为】那就需要解除预审锁定了,办理解除预审锁定缴存人个人账户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自动解除情形

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办结完成后,自动解除个人账户预审锁定。

种情形:申请解除情形

1.与售房企业解除购房认购协议的,缴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解除认购材料和《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预审锁定业务解除通知书》(以下简称《解除通知书》)、《业务受理回执》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撤销预审锁定。

2.缴存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婚姻情况等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本规程提取条件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解除通知书》、《受理回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撤销预锁定。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缴存人提交的解除预审锁定申请材料办理锁定解除业务,并向缴存人出具《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取消回执》(以下简称《取消回执》),由缴存人自行向售房企业支付补齐由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余额作为首付款的金额或办理解除认购手续。

4.如未撤销解除预审锁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处于锁定状态,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业务。

  【主持人】那如果我退房了,提取资金已经划转至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约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了,要怎么办理

【魏大为】(一)若发生退房行为,售房企业应自合同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缴存人及其配偶所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逐笔、足额从原路径退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银行账户,退回时备注“缴存人姓名+公积金首付款”,并向住建部门申请注销合同备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到退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以冲账方式计入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售房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住建部门督促其返还相应款项的住房公积金,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售房企业承担。

(四)售房企业在合同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后,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退回缴存人及其配偶所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取消该企业的相关公积金业务办理。

  【主持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魏科长介绍的很详细,那还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魏大为】有的。(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为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一种提取方式,仅限申请人及配偶提取,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缴存人家庭后续不得以购买本套住房为由再次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已办结的,若发生首付款金额变动不可补提。

(三)在《购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的不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四)缴存人以自有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仍按购房提取的规定办理。

(五)缴存人家庭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接着就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又提又贷”,提取额与可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

(六)售房企业必须知晓本业务规程,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承诺书》及《解除通知书》可通过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

   【主持人】现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又可以马上就申请公积金贷款。

【魏大为】是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普洱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在租购并举上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有效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购房压力。打个比方,一个大学生毕业了,参加工作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无房租房时就可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购房意向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接着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可以办理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月用公积金直接偿还贷款,住房问题解决了,每月还款压力也没有那么大,后期公积金余额有多余的时候,还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每次提前部分还贷后,每月还款额也相应减少,还贷压力也就越来越小,到公积金余额大于贷款余额时又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即便不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到退休时也是连本带利全额退给个人,公积金的存款利息是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现在为1.5%),利息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且免征个人所得税,有的缴存人还把公积金作为一种理财产品,留到退休时提取也是一笔不少的养老钱。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优化,更加注重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像“即提即贷”这样的政策,有效减轻了缴存人购房时的前期资金压力,让更多人能够更早实现安居梦。在这里也温馨提醒一下广大缴存人,如果您有购房计划,建议提前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咨询,我们会为大家提供一对一指导,帮助大家合理使用公积金,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可以帮助提取公积金的宣传,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主持人】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在我们节目的播出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普洱融媒微信公众号或者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在下一期节目中收集整理回复。再次感谢魏科长,通过的介绍,让我们对普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提取业务有了更深的了解

【魏大为】非常感谢《为人民服务》广播节目给我们提供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提取业务政策的宣传机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圆您安居梦 我们在行动”这一主题,全面聚焦缴存人家庭“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助力广大群众实现住有所居贡献出更多的力量。谢谢大家!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魏科长普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同时感谢广大听众朋友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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