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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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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改进完善管理服务措施,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经充分调研与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个办法进行修订,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9日。
二、修改意见和反馈途径
请将修改意见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公积金中心,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联系人及电话:李春华,0879—2889018。 贷款管理办法联系人及电话:杨波,0879—2889710。
邮箱:pegjjzx@163.com 。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邮编:665099。
传真:0879—2889076 。
附件:1.《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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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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