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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年终结算暂停业务办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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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年终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住房公积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于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至2021年1月4日(星期一)对外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2.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业务渠道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4日期间暂停办理资金业务,只提供查询业务。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交易继续发起,请保持个人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自2021年1月5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窗口及网上业务渠道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因住房公积金年终核算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值此元旦佳节来临之际,祝您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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