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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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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中心各科室、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精简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的开展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30日。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缴存单位名称、所属行业、单位设立日期、单位性质、开户银行账户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发薪日、单位电子邮箱、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号码、专管员(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专管员证件号码等基础信息。 各缴存单位填写《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照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相关资料(复印件),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业务。所需表格可到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pegjj.com)常用下载-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正确完善录入单位基础信息。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缴存单位报送的《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申请表》,在《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住房公积金归集】-【单位汇缴变更】-【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模块中完成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完善录入工作,并在【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单位基础信息核对】模块中进行打印交缴存单位经办人核对确认。市直营业部及各县管理部窗口业务人员认真核对缴存单位信息,确保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办理完毕后,将缴存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整理归档。 (三)清理缴存单位账户。市直营业部及各县管理部要结合原中心下发的《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集中清理和完善单位账户及个人基础数据的通知》(普公积金发〔2020〕41号)文件要求,主动联系缴存单位完善基础信息。 1.对已停缴、单位账户无余额的缴存单位在《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单位销户注册】模块进行注销操作。 2.因单位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不再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按照中心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单位停缴注册】和【单位缓缴注册】操作,同时完善单位基础信息。 3.针对已办理缓缴手续的缴存单位联系核对完善单位基础信息。 4.逾期不办理停缴和缓缴登记手续或原单位、清算组织已灭失的,由缴存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证核实后,可直接办理停缴登记手续。 5.若单位账户下存在未销户(有余额)职工账户的,编制缴存单位明细台账上报市中心,按照市中心的统一安排转入集中户管理。 三、工作分工 1.归集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开展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单位清理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步做好缴存单位性质分类梳理规范工作。 2.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负责联系、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缴存单位按规定办理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 3.中心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做好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期间业务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对全市缴存单位账户信息进行核查,统计缴存单位账户信息完善和清理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请各缴存单位落实专人,按要求提供有关单位基础信息。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认真开展缴存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建立缴存单位账户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台账。各部门业务人员一定要弄清概念,把握细节,指导和协助缴存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力求信息准确无误。 (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缴存单位基础数据完善工作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建设的关键一步,也是实现住房公积金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安全化管理,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的重要保证。请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完善和清理工作关系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缴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完善和清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 (三)加强数据安全,严格使用范围。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缴存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数据安全,要做好缴存单位基础信息保密工作,注意保护缴存单位基础信息,以免造成数据信息泄露。 五、其它事项 1.为方便完善和清理单位基础信息,中心导出《缴存单位明细表》,请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认真对照《缴存单位明细表》,逐一完善和清理核对单位基础信息。 2.针对长期停缴单位,无法联系单位经办人的,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可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uina.gov.cn)查询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根据查询情况,开展账户清理和信息完善工作。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填报《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变更单位基础信息。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做好信息变更档案归档工作。所需表格可到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pegjj.com)常用下载-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4.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业务科室。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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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申请表.xlsx】 附件【附件2: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变更申请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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