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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5-11-0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43/20251107-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1-07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普公积金发〔2025〕43号

 中心各科室、市直营业部、各县管理部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普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单方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二)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分别由10%20%提高至20%30%。即单方缴存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7万元提高至10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9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单方缴存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4万元提高至117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8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二、适用范围

(一)提高后的贷款额度均适用于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所购住房类型包括:新建商品房(现售、预售)、存量二手房及自建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增购部分)。

(二)提高后的贷款额度均适用于灵活就业缴存人和异地缴存人。

三、本通知自20251110日起执行。20251110日前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117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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