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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5-/2021-0311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11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11   作者:市政务服务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0000

  

 

第一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制定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3.会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机构)审查、制作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4.负责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负责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

6.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负责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及各类园区管委会建立的综合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内容、数据更新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计算机联网。

10.负责全市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

1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

12.负责监督管理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13.接受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1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受理申请人、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相关部门处理。

16.指导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业务工作。

17.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室字〔2019〕63号规定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人事、财务、统计、档案、信息、信访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宣传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组织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提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3.营商环境监督管理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拟定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营商环境的监督、管理和考评;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投诉;指导各县(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4.电子政务与信息技术科。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相关的电子政务规划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5.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实体大厅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和考核;指导县(区)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工作。

6.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和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受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的行政投诉,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相关工作。

7.政策法规科。拟定加强和规范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统筹协调,高位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环境。

3.着眼为民服务,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效能。

4.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含: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908,618.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08,618.6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5,990,057.63元,增长54.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5,810,189.6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08,618.63元,其中:本年收入11,098,429.00元,上年结转5,810,189.6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98,429.00元(本级财力11,098,429.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5,990,057.63元,增长54.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5,810,189.63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08,618.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908,618.63元,其中:基本支出6,798,429.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79,868.00元,增长2.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110,189.63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5,810,189.63元,增长135.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务局项目经费增加5,810,189.63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098,429.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9,868.00元,增长1.65%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972,863.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73,584.00元,增长23.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30,860.00元、公用经费支出442,003.00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17,685.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539.00元,增长1.35%。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49,843.74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810,706.74元,增长108.83%。主要用于:①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运转经费2,100,000.00元;②交易中心运行经费558,400.00元;③采购业务工作经费150,000.00元;④上年结转项目经费6,853,337.74元。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48,451.89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48,451.89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上年结转项目经费448,451.89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140.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减少401,126.00元,下降66.27%。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发放。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8,880.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4,862.00元,增长9.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41.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993.00元,下降15.90%。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260.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4,653.00元,增长15.8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753.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9,856.00元,下降21.8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683.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694.00元,增长11.95%。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49.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280.00元,增长63.19%。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18,969.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23,738.00元,下降22.80%。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2,654.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24,628.00元,增长26.07%。主要原因分析:其他交通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10,189.63元,其中,重点项目 0个,绩效目标如下:

1. (结转)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2020年,市政务服务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大局,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 (结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省、市《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及202033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国云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2020年初市政务服务局启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通过着力完善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切实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3. (结转)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运转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每月按时交纳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保证局内工作正常运行。保障扶贫工作队员的工作经费。保障外聘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

4. (结转)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项目评估及整改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719日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安排,为了保持指标测评和服务配套与省级一致,结合我市实际,普洱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委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普洱市2020年度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进行整改,倒逼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营商环境建设的质量与水平。

5. (结转)2020年创文工作经费市级(第二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大厅创文宣传,完善市政务大厅硬软件建设,确保市政务大厅符合测评体系标准,在政务大厅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诚信、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宣传氛围,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氛围,提升政务服务文明程度。

6. (结转)2020年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一)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积极应用信用云南征信评价体系,引入“好差评”制度,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项目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进行“好差评”评价,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公开。(二)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省级开展“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地域、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理。

7.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路链路运行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推广多业务合并申请,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进一步提升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质量和水平,研究探索搭建无介质数字证书互认平台,做好数字证书CA全国兼容互认准备工作,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8. 智慧化平台运行维护费用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省级开展“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地域、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理。

9. (结转)2020年采购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积极推动互联网采购模式。针对限额以下的货物采购从原有模式向网上超市直买、在线询价及反向竞价转换,打造阳光式采购新格局,节约采购成本。建立采购信息平台及立体式内控管理体系。依托政采云采购信息共享平台,以供方信息、物料信息、质量信息、价格信息等为关键因素,并逐步拓宽信息收集广度,着重加强信息收集、梳理及分析力度,整合信息关联度,强化信息整体性,推进采购信息化体系的建立。加强集中采购“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立体式管理。②扩大采购信息公开范围。为保证潜在供应商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采购信息,所有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同时,公开质疑受理方式,进一步畅通维权救济渠道,并及时将投诉、质疑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送达,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③准备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中心管理工作标准指南,计划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指南》、《公共资源出让管理工作指南》两个工作标准及对应的政策文件汇编工作,努力实现了中心业务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化及可执行化,为高效、优质服务提供保障。④是计划开展三个评价制度:采购人的评价、供应商的评价、评审专家的评价。⑤探索开展国有建设用地电子化交易出让工作。⑥依据财政部、国家保密局《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开展涉密采购活动。

10.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运转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此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保证局内各项业务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资金主要支出方向有:邮电费、办公费用的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报销;职工差旅费的报销;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等。项目实施目标:及时支付各项费用,保证局内工作正常运行。

11. 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①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积极应用信用云南征信评价体系,引入“好差评”制度,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项目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进行“好差评”评价,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公开。②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省级开展“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地域、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理。

12. 采购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积极推动互联网采购模式。针对限额以下的货物采购从原有模式向网上超市直买、在线询价及反向竞价转换,打造阳光式采购新格局,节约采购成本。建立采购信息平台及立体式内控管理体系。依托政采云采购信息共享平台,以供方信息、物料信息、质量信息、价格信息等为关键因素,并逐步拓宽信息收集广度,着重加强信息收集、梳理及分析力度,整合信息关联度,强化信息整体性,推进采购信息化体系的建立。加强集中采购“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立体式管理。②扩大采购信息公开范围。为保证潜在供应商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采购信息,所有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同时,公开质疑受理方式,进一步畅通维权救济渠道,并及时将投诉、质疑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送达,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③准备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中心管理工作标准指南,计划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指南》、《公共资源出让管理工作指南》两个工作标准及对应的政策文件汇编工作,努力实现了中心业务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化及可执行化,为高效、优质服务提供保障。④是计划开展三个评价制度:采购人的评价、供应商的评价、评审专家的评价。⑤探索开展国有建设用地电子化交易出让工作。⑥依据财政部、国家保密局《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开展涉密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合计1,12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1个预算1,111,600.0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850.00元,较上年减少15,612.00元,下降2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700.00元,较上年减少612.00元,下降1.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44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的工作原则导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1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48.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48.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工作原则导致减少。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0111

  
附件【2021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附件【补充公开(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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