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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5-/2019-0321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2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3-21   作者:市政务服务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制定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3.会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机构)审查、制作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4.负责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负责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

6.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负责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及各类园区管委会建立的综合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内容、数据更新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计算机联网。

10.负责全市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

1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

12.负责监督管理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13.接受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1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受理申请人、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相关部门处理。

16.指导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业务工作。

17.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含1名勤编)。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正处级);科级领导职数8名。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4人、普洱市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事业编制7人、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人员情况,实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34人,其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5人、市政务服务中心2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人、普洱市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6人。实有退休人员5人。小车编制1辆,实有小车2辆(其中1辆为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车,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于11月30日前封存待处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体制机制上防止腐败。

3.大力推进市、县(区)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市(区)政服务中心“一窗化”改造,按照“5+X”模式,将以部门设置窗口改为以事项设置窗口,分类设立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窗口,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同时,督促协调各县推进中心“一窗化”改造工作。

4.积极配合市委编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是协助市委编办持续梳理规范并公布入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三是整合政府部门设立的各类政务服务分中心,制定整合计划,稳步推进整合工作。

5.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应用,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是办”“指尖办”。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促进审批便民化,提升服务企业、群众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建设。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6.强化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研究制定《普洱市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办法(试行)》和中介超市运行的配套措施,加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服务环境,促进项目审批前期报件审批提速,减少企业的投资成本,加快投资项目审批落地。

7.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协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监管。一是积极推行网上电子评标、异地评标、第三方标后评估工作。二是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招标人、投标人、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代理人员的信用考核评价机制。

8.努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派驻中心人员的考核考评机制,建立派出单位和政务中心双重管理制度,将派驻人员的日常考评结果与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二是主动邀请媒体、社会监督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窗口服务进行监督,敢于曝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促进自身工作更好开展,树立起良好窗口形象。

9.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以过硬作风抓牢脱贫攻坚,找准存在的问题,千方百计想办法,攻坚克难,下大力气,完成扶贫挂钩点军勐村的脱贫出列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含: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车,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于11月30日前封存待处理)。

第二部分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976474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40978.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上年结转收入23763.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9764741.00元,其中:本年收入9740978.00元,上年结转收入23763.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64741.00元(其中本级财力9764741.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支出97647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50978.00元,占总支出的69.14%,项目支出3013763.00元,占总支出的30.8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64741.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96581元,增长8.8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564686.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682.00元,下降0.4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2355786.00元、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900.00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0489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1195.00元,增长14.86%。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8272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47424.00元,下降9.2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181920.00元、人员公用经费支出87037.00元、政务服务运行经费790000.00元、采购业务工作经费150000.00元、开评标运行成本经费支出750000.00元及交易中心运行经费支出423763.00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00000.00元,增长8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链路运行费500000.00元及平台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57078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62511.00元,上升141.16%。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奖励金和改革性补贴的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09716.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4123.00元,下降11.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3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876.00元,下降5.34%。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1545.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2772.00元,下降13.0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331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5530.00元,下降9.2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21944.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5910.00元,下降22.75%。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7601.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237.00元,增长34.60%。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42003.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1485.00元,增长35.3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125984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5984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206943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69430.00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4699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699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39599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599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0971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971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485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485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

年预算数为12194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1944.00

元,项目支出0.0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313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313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54200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42003.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8228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524.00元,项目支出565763.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306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6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306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60.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7462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622.00元,项目支出56500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4832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8320.00元,项目支出130000.0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889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899.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343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434.00元,项目支出59000.0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款)2019年预算数为605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05000.0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5351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3514.00元,项目支出90000.00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351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351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2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000.00元,项目支出25000.00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1663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300.00元,项目支出151000.00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1433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33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6649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649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53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3000.00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50000.00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 。金额0.0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5097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5950459元对比增加80051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政务服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3763.00元,(含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23763.00元)。即: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440000.00元,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运行经费250000.00元,网络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100000.00元。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是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链路运行费500000.00元,用于支付租用两条网络链路运行费;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用于支付电子化平台软硬件维护费用;三是开评标运行成本经费750000.00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四是交易中心运行经费423763.00元(含上年结转资金23763.00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采购业务工作经费150000.00元。主要反映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3017701.00元对比减少3938.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后资金减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187.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3542.00元,增长1.69%,变动原因:退休公用经费、部门机动费、事业福利费、行政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0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3763.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440000.00元,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运行经费250000.00元,网络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100000.00元。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链路运行费500000.00元,用于支付租用两条网络链路运行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费400000.00元,用于支付电子化平台软硬件维护费用;开评标运行成本经费750000.00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交易中心运行经费423763.00元(含上年结转资金23763.00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采购业务工作经费150000.00元。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5434.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000.00元,公务接待费63434.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14548.00元,同比下降(增加)67.0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00元,与2018年的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3434.00元,较2018年的218982.00元减少155548.00元,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工作原则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省级相关部门、各州(市)来普考察、各县区政务服务系统人员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00.00元,与2018年的42000.00元是一样的,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工作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其中:购置经费0.00元、运行维护费4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0111

  
附件【附表2:普洱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1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1908535394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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