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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5-/2018-0923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9-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23   作者:市政务服务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制定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3.会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机构)审查、制作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4.负责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负责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

6.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负责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及各类园区管委会建立的综合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内容、数据更新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计算机联网。

10.负责全市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

1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

12.负责监督管理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13.接受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1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受理申请人、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相关部门处理。

16.指导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业务工作。

17.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正处级);科级领导职数8名。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普洱市公共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4人、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事业编制7人。人员情况,实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36人,其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6人、市政务服务中心2人、普洱市公共交易中心11人、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人。实有退休人员4人。劳动派遣10人。局机关小车编制1辆,实有小车1辆,交易中心编制1辆,实有1辆。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零余额帐户全年共收入支出经费4619485.34元 (以上年4964839.65元相比减少345354.31元,下降了6.95%),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35495元。含人员工资2159379元,公用经费196116元,项目经费1580000元(96128政务专项经费280000元、电子政务审批平台工作经费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经费350000万、政务服务中心和公管局运行经费850000元、网络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10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127168.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费56552.24元;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费9138.2元;2080501行政单位退休2147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081.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97902.8元;2019999党风廉政考核奖励30,000元和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5000元。

根据“以前年度专户收入、支出未纳入决算,今年按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纳入决算。”的要求,把2016年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438872.7元,调整为项目经费收入(思茅区窗口工作经费)。今年收到思茅区拨入思茅区窗口工作经费414000元。合计:852872.7元。

以上收入支出合计为5472358.04元。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租用费、设备购置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政务服务大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了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强化了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纪律。二是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服务规范、行业规范以及投诉处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四是设立中心志愿服务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中心每天办证群众千人以上,多的时候三千余人,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全市共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52.08万件。其中,市中心27.03万件,较去年同期增加48%。

(二)政务服务大厅“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推进成效明显。一是单位、人员进驻到位。独立设置窗口的18个部门已经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人员全部进驻到位。二是事项集中授权到位。18个独立进驻中心的部门,向进驻中心的首席代表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事项148项。

(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面建成,并成功试运行,软硬件设施设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得到了省级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列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的7个示范州市之一。2017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074项,进场交易额共计1252900.65万元。为财政及相关部门增收节支资金14194.09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实体大厅功能改造升级工作滞后一是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一窗化”改造滞后,个别县级大厅建设滞后,面积及进驻部门、事项少,不能满足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企盼,部分县区网络部署达不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基本要求;二是市、县(区)智能化终端及管理设施设备尚未配备,设备购置存在资金、技术力量困难等问题。

2.部门重视不够。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3.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网上大厅、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办件量少,缺乏有效的管理督促手段,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管理。

(二)整改措施。

1.规范和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定位市、县(区)级大厅功能,安排进驻事项,加快政务大厅一窗化改造,购置配备大厅智能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一是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时适更新动态管理。二是督促各部门规范办事指南,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体。三是督促各部门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四是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民生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逐步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五是全面公开服务信息,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查询。

3.加强中介服务超市管理,促进投资审批降本提速。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中介超市的管理,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服务环境,促进项目审批前期报件审批提速,减少企业的投资成本,加快投资项目审批落地。

4.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推行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一是建立“一号”申请制度,简化群众办事手续。二是推行“一窗”受理模式,改革创新政务服务功能。三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公共资源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提升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开、公平、公正。

6.推进政务查询专线整合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96128及“12345”热线功能整合工作。

7.强化考核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政务服务考核,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问责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7年政务服务工作运行经费1580000元自评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实地测评取得实效。

(二)抓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 “放管服”相关工作落实。

(三)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促进投资审批提速增效。

(四)加强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有效整治“红顶中介”。

(五)加强政府自身建设96128政务查询专线运维管理。

(六)全面推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进一步促进公开、公平、公正。

(七)积极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附件4普洱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

2.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96128政务专线经费

3. 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电子政务审批平台工作经费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经费

4. 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网络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

5. 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政务服务中心和公管局运行经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附件5普洱市政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96128政务专线经费.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政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网络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 (1).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政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政务服务中心和公管局运行经费.xls
附件【附件4普洱市政务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5普洱市政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电子政务审批平台工作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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