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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5-04_A/2018-0305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05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3-05   作者:市政务服务局 点击数:  

O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制定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3.会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机构)审查、制作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4.负责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负责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

6.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负责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及各类园区管委会建立的综合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内容、数据更新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计算机联网。

10.负责全市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

1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

12.负责监督管理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13.接受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1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受理申请人、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相关部门处理。

16.指导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业务工作。

17.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正处级);科级领导职数8名。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普洱市公共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4人、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事业编制7人。人员情况,实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36人,其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6人、市政务服务中心2人、普洱市公共交易中心11人、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人。实有退休人员4人。劳动派遣10人。小车编制1辆,实有小车2辆。

)重点工作概述

.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实地测评取得实效。

1.认真做好政务中心实地测评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宣传栏、固定宣传点等形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创文明城市、未成年公益广告、法治宣传等公益广告,营造大厅浓厚的创文氛围制作100余块亚克力宣传板,10块诚信、旅游、核心价值观专题宣传栏。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摆放行业规范、服务承诺书。三是建立了信用普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四是抓好窗口服务规范。印发了《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人员服务规范》,切实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实行微笑服务,着力改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现象。五是在大厅显眼位置粘贴禁烟标识,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设置专门吸烟区,补充更换粘贴了200余张禁烟标识六是在窗口摆放温馨提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桌牌和办事服务指南。七是在中心门口设立盲道并保持畅通。八是设立残疾人专用卫生间。九是在中心设立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和紧急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十是在政务大厅设立志愿服务点,明确志愿服务项目,安排志愿服务者2-3名,切实为前来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十一是加强中心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做好中心周围环境卫生整治,修缮人行通道、盲道、停车场地,实施绿化美化,确保中心内外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创文百日风暴以来,共投入大厅改造提升创文资金103.66万元。

2.认真做好责任街道工作。一是对责任街道进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负责人抓落实,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人员落实。二是切实履行好责任街道巡查和监督工作职责,每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安排4人对责任街道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乱吐乱扔、乱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对劝导、制止不了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三是与责任街道沿街187家商铺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督促商户落实好门前“五包”工作。

3.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认真撰写涉及本单位的网上申报材料,对2017年新版测评体系中增加的网上申报材料(政务大厅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及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的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创文办。

4.积极做好窗口行业规范化工作。按照“百日风暴行动”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政务中心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涉及的市、区各部门每周上报窗口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汇 总上报。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服务标准、程序和承诺、诚信承诺制度。                                             

.抓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 “放管服”相关工作落实。

1.全力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平台“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促进实体大厅提质增效。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会议及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了独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18家单位“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会议,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单位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事项明显增加,整科室成建制入驻中心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市工商局率先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科室事项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成立了政务服务管理科,所有审批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管理科,整科室入驻中心;市规划局(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将所有审批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工程科,整科室入驻中心。二是事项审批授权到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独立进驻中心的18个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事项148项,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有了较大提升,2017年,全市共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52.08万件,较去年同期增加85%。其中,市中心27.03万件,县、乡中心325.05万件。

2.全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与省级同步上线运行。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二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69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427项,行政给付事项2580项,行政处罚事项53388项,行政确认事项1445项,行政征收事项542项,其他行政权力6436项,公共服务事项3665项,内部审批事项428项。三是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培训。积极组织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参加6月15日、6月22日、6月26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录入工作视频会议和11月29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会议,12月1日与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运行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信息简报、政府门户网、QQ群、微信群等宣传媒介,使办事群众获取更多政务服务信息,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促进网上平台办件量得到提升。

3.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是积极推行服务设置项目化。整合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二是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的功能升级。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服务、投资审批、社会事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公民和法人办事主题服务区,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促进投资审批提速增效。今年以来,针对2016年省级对各州(市)政务服务专项考核反馈中存在办件量少的问题,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及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将所有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杜绝体外循环,投资审批监管平台的办件量有了较大提升2017年,全市共累计受理投资项目报件2496个,比上年同期增加1103件,事项合计3817个,概算总金额2389.04亿元,其中:市中心134个,投资金额577.45亿元,县(区)投资项目2362个,投资金额1811.59亿元,按时办结率为97.28%,提速率为60.44%有力促进了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有效解决了审批难、办事难、落地难问题。

.加强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有效整治“红顶中介”。2017年,普洱市加大了对投资项目进入中介超市的推进力度,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及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普政办函〔201759号),凡属40个资质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购买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中介服务费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且按规定不需要公开招标采购的,按照一事一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进入市、县区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要求投资审批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把公开采购和选取中介服务作为投资项目审批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必备条件,凡未按规定公开选取和采购中介服务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收进场交易。2017年,中介超市全市发布项目294个,交易294个,交易金额1722.86万元。其中市级发布项目41个,交易41个,成功签约22个,交易金额67.91万元。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96128政务查询专线运维管理。一是加强对96128政务查询专线接线员和联络员的管理,确保96128专线顺畅运行。全市配备专线话务员4位坐席,开通专线电话714部,配备部门联络员800人。2017年,累计受理公众呼入专线查询电话115058个,转接电话28031个,满意数17968个。其中,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众呼入专线电话11720个,转接电话3836个,转接成功率94.46%,满意数2755个,满意率97.19 %。二是继续做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三个延伸”服务工作。受理非法定工作时间公众呼入电话422个,并按工作流程进行了及时交办和回复,树立和提升了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政府的自身建设。三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017年,全市网上服务大厅共发布政务服务信息2216条。

.全面推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进一步促进公开、公平、公正。2017年市、县(区)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全面建成使用,电子化平台的建成运行,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遏制围标串标更加有效。同时得到了省级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列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的5个示范州市之一。2017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074项,进场交易额共计1252900.65万元。其中:市级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421项,交易额592432.28万元。为财政及相关部门增收节支资金14194.09万元;各县(区)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653项,交易额660468.37万元。

七.积极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建设、运行的服务热线使用情况向市直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收集汇总了相关资料,委托市移动公司借鉴异地经验做法草拟了《普洱市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方案》。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及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的,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整体支出总目标为: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让企业和办事群众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89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4.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89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4.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6.8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896.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支出89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04万元,占总支出的66.35%,项目支出301.77万元,占总支出的33.6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退休人员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9%。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412.29万元对比增加182.7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77万元,如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运行、政务服务中心和公管局运行、96128政务工作、网络信息化运行、交易中心和政采中心运行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1292.9万元对比减少991.1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普洱市资金短缺,原则只保工资。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4.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6.24万元,下降11.5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55.3万元, 2017年执行数0万元。为了方便查看,2018年设置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1.3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473.98万元减少412.61万元,下降87.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只含工资福利,不含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0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414.23万元减少51.22万元,下降12.36%。主要原因是:是工资福利增加,项目经费减少。2018年普洱市资金短缺,原则只保工资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0万元,是2017年的结余数。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0.2万元增加0.2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是按照退休时的职务核定的。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8.6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50.68万元增加17.95万元,增长35.42%。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福利的增加,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3.32万元增加4.11万元,增长30.8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福利的增加,医疗保障费用增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1.13万元增加5.75万元,增长51.66%。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福利的增加,医疗保障费用增加。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5.7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1.25万元增加4.54万元,增长40.3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福利的增加,医疗保障费用增加。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3.5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2.78万元增加0.76万元,增长27.33%。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福利的增加,医疗保障费用增加。

1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18年预算数为40.0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31.28万元增加8.77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福利的增加,医疗保障费用增加。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6万元,较2017年预算19.61增加1.35万元,上升6.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不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聘用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和电子化平台网络链路租用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1.9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0万元,公务接待费21.8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04万元减少14.05万元,同比下降3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89万元,2017年的33.34万元减少11.45万元,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工作原则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省级相关部门、各州(市)来普考察、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和中心人员及单位之间协调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0万元,较2017年的12.7万元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工作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作需要,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附件2.政务局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13000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_201802260845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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