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0000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拟订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政务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5.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区)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的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推广应用。 6.履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活动场内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7.负责对全市各级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查。 8.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报告及沟通联系,承办上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9.管理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普洱市投资审批服务中心)。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普编办〔2020〕110号)文件规定,其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为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查询和发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为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与效能监督科、电子政务信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2个,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含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重点工作概述 1.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概述 2024年,市政务服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要求,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赋权改革监督评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乡镇、园区赋权事项承接运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评估,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赋权工作开展情况和行政职权运行实际,突破改革瓶颈,做优做精乡镇(街道)、开发区赋权的“后半篇文章”,让改革见实效显成效,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园区服务效能,畅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工作,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本地化要素信息的完善、规范审批服务等内容进行规范完善,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动态调整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等事项清单,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形成精准规范的办事指南,构建规范统一、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的事项清单管理体系。加大市、县、乡(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好差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率和评价率。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大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的推广应用和整合对接力度,依托省平台持续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一体化、社会化应用,推动平台办件、印章、证照和评价数据的有效汇聚,提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不断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早市夜市、24小时自助服务等便民惠企各项措施贯彻落实。 (3)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位的应用。继续提高信息化配置满足远程异地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和全省大循环的工作需求,打破传统空间维度的界限,实现评审系统、远程视频系统、流程设置以及沟通协作等方面的完善和创新,营造全市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4)推进党建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党建+政务服务”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党建促业务”党支部,为各项改革推进保驾护航,实现党建与业务的联动推进和良性互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打造一流政务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金牌服务员”等创优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窗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工作热情,激励党员在服务中体现先锋性、在改革中展现创新性。 (5)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自身建设。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提升队伍素质。将政务服务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礼仪培训、适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政务服务队伍。 2.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概述 (1)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学习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能力和水平。 (2)巩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的成果。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日常监管体系,持续长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3)推进远程异地工位制评标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进场交易项目远程异地工位制评标,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破除“常委专家”等难题,形成评标专家、评标工位、评审项目“三随机”,充分保障专家独立评审,优质专家资源全省共享,降低专家被围猎的风险,提高远程异地工位制评标工作效能。 (4)持续推广电子保函(保险)。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低交易成本。持续深化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服务,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定期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5)持续加强常态化场内秩序管理。严格执行封闭评标区不规范行为清单,提醒交易参与各方规范佩戴标识牌,持续加强封闭评标区管理,规范各类人员交易现场行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6)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鼓励干部职工突破固化的思维模式和经验主义束缚,审视和思考新形势下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多角度考虑和处理问题,严谨细心工作准确快捷,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业务交流学习,互相促进提高。 (7)强化宣传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防微杜渐,切实抓好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从根源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3.8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8.35万元,下降11.57%,下降主要原因: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划转普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普洱市政务管理局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27.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3.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3.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8.35万元,下降11.57%,下降主要原因: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划转普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普洱市政务管理局人员减少2人,基本支出减少133.3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3.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35万元,下降15.65%,下降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万元,下降3.49%,下降主要原因: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划转普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普洱市政务管理局人员减少2人,项目支出减少15.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346.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99.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84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96.83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经费169.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96万元,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运转经费21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链路运行专项经费35万元,交易中心运行经费58.22万元,智慧化平台运行维护费用专项资金111.78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23.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7.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4.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14.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4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4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16.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2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2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436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按要求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2万元,下降14.6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用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部门资产总额543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2.76万元,固定资产4413.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17.8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0111 |
||||||||||||
|
附件【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8105205219.xls】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