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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5/20260123-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将政务公开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以公开助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按照《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公开信息3436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政务服务类信息22条、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3283条、高效办成一件事视频解读1条、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统计情况8条、微信公众号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的依申请公开机制,在《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流程和时限规定,确保依法、高效办理好每一项申请。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优化信息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三校程序,保证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注重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公开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相关政府网站栏目布局,按照要求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建设政府网站相关栏目。运维护好普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确保人民群众可以便捷获取本部门相关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而引起的纠纷或责任追究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一些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文字形式进行解读。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普洱市政务服务局将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围绕政务公开能力提升,组织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同时,持续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的多元化渠道与呈现方式,着力破解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致力于以更高水准的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公众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二)2025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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