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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48/20260121-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主题词:  信访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文  号: 
普洱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信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县(区)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等信息,共发布转发信息86条。未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未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当面、邮寄受理渠道畅通。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被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纠正行政为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重要公文“三查”审核制度,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政府信息源头管理规范无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无不当公开的信息、无信息公开引发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数字转型为引擎、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扎实推进普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构建了“诉求响应快、办理质效高、服务覆盖广、群众评价好”的政务服务便民体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攀升。普洱市12345热线共受理话务87883个,形成企业和群众诉求95344件(含单通电话多个诉求5676件和网络渠道1785件),话务量、工单量分别增长15.81%、17.97%。其中:接通率97.48%,同比上升0.26%;承接省12345平台转办工单2828件,按时办结率100%;转派职能部门办理工单34919件,按时办结率99.73%。推动全市热线知识库迭代更新1239次,累计收录知识条目3077条。

(五)监督保障。实行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确保应公开发布的文件及时规范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严守政务公开安全和差错底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对今日头条号“普洱市信访局”进行注销、关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不全面。针对该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了普洱市信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进行了完善并重新公开发布。

下一步,进一步认识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等制度规范,严把公文审核关和保密审查关,规范标注公文公开属性,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的关系,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信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信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六号楼三楼3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5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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