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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党校2018年度预算
2018-03-08   作者:市委党校 点击数:  
 索引号:  1076-04_A/2018-0308001  公开目录:  本级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0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委党校  文  号: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党校

2018年度部门预算

 

 

 

 

 

 

 

 

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普洱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2、宣传和研究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3、宣传和研究党的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对全市乃至全省党员、干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红色革命历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4、培训轮训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理论干部。轮训全市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培训全市乡科级中青年领导干部中的县处级后备干部;培训全市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骨干;培训党外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承担初任公务员岗前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与更新知识培训。

5、围绕国内外、省内外尤其是市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组织科研课题,组织调查研究,开展科学研究,推进理论创新,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务。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接受上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开展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

8、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9、承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普洱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加挂普洱市行政学院、普洱市民族干部学校、普洱市社会主义学院、普洱民族团结进步干部学院牌子。中共普洱市委党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科研办公室、组织科、行政科、保卫科、民族干部培训科、理论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市情研究室十一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展望2018,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校党委将带领全体教职工,坚持党校姓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完善学校职能,努力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根据学校职能,2018年初制定好培训计划,主体班培训主要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理论研修班。培训期数3540期,各培训班期数、人数及学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明确培训重点内容一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二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定位”——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结合普洱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五个普洱建设的发展目标,联系普洱实际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教育和培训。三是围绕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面全面的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执政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四是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五是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开展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一是创新拓展培训模式,提高教学针对性,丰富教学手段,加强教学基地的巩固和建设工作。二是合理设置班次,坚持小班化、专题化、分类与分层相结合,按照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工作性质和培训需求,实现分类别分层级培训。三是合理设置培训内容,牢牢把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根本,适当增加能力提升、知识拓展和市情教育方面的培训内容。四是完善教学竞争机制和教学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五是强化学风建设,严明学习纪律,加强学员和组织员的管理。

提高科研资政水平。 以科室为单位加强学科研究团队建设,完成省市课题不少于10个。 在省级重点刊物、高校学报、省市媒体刊载理论性文章,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有所增加,高等级科研成果有所突破,入选各级理论研讨会论文数量增多,获奖优秀成果有增量积累,学术交流氛围更加活跃,科研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发表文章120篇以上。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建设,增加校园文化内涵和党校特色。

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加强后勤服务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引导,按照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加强后勤管理服务的新途径,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一是继续引进人才,招聘高素质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培训需要和岗位需要选派教师及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三是基层锻炼。选派教师到基层挂职或担任新农队员。四是选聘客座教授。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五是加强队伍管理。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约束机制,创造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

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按照五型党组织建设要求深化创建工作,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党组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制和党建目标责任制。五是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从严管理,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氛围,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作风。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普财预〔2017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内容,及时收集年初本部门预算,认真编制本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及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并进行相应的审核,及时将上述信息报送市财政局各业务对口科室。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6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中共普洱市委党校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中共普洱市委党校财务总收入218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0.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3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中共普洱市委党校财政拨款收入218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0.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0.7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830.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35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中共普洱市委党校预算总支出21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26万元,占总支出的96.68%,项目支出72.5万元,占总支出的3.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支出12.5万元,主要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的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1188.84万元,主要反映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0.45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91.05万元,主要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88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8万元,主要反映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95.53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3.94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9.4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5.09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8.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6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33%。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1790万元对比增加(或减少)318.2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各种津贴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5万元,12.5万元用在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50万元用于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民族干部学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干部学院的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145万元对比减少72.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及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0.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4.24万元,下降5.39%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减少2.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及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8.84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减少217.16万元,下降15.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及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45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6.45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各种津贴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1.05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增加43.05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88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减少1.12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数比实际支出数过大。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8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减少6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5.53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增加24.53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3.94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0.94万元,增长33.15%。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47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8.38%。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09万元,比2017年(上年)执行数增加26.09万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5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0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民族干部学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干部学院的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及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3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0.9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4.61万元,同比下降54.1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99万元,2017年的21万元减少10.01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及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减少,主要用于开展教学工作中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17年的6万元减少4.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民族干部学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干部学院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教学工作中,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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