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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招商合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3-19   作者:普洱市投资促进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88-/2019-0319003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19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投资促进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200000

普洱市招商合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2019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9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对内对外的各项方针、政策和

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或拟订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

3.负责国内的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负责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和在普洱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工作;联络服务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外驻普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社会合作的统计工作。

4.拟订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5.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招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异地民间经济社团组织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6.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普洱市招商合作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

2.对外合作科

3.国内合作科

4.企业服务科

5.项目管理科

)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目标定位,高位统筹推进。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一把手”责任、部门县区主体责任,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普洱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高位推动、各方密切配合的“大招商”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引智引资引企总量,重点在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以及央企、上市公司和高端项目、高端技术、高端人才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二)突出产业规划,强化产业招商。抢抓我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机遇,紧紧围绕陈豪书记对普洱的“三个定位”,立足普洱自身优势,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围绕“4+4”重点产业精准发力,突出园区规划布局,补齐产业发展短板,高标准规划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力争我市各类园区进入省级重点,充分发挥园区在招商引资主战场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承接引进重点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链进入园区发展,增强园区产业带动和聚集功能,使园区成为吸引外来投资的主要区域。

(三)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招商。紧扣以下五个重点领域,紧盯行业领军企业,深度谋划项目,做好精准招商。一要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这张牌,争做全省排头兵。打造休闲度假酒店集群,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医疗养生知名机构、国际养老机构、康体运动品牌为一体的健康生活目的地。二要打好“绿色食品牌”,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聚焦茶叶、咖啡、中药材、坚果、水果等有机种植和生态养殖,推动建设有机生态绿色食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三要提升特色生物产业,打造云南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和民族药研发基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建设生物药产业园区和中药材交易市场,推动特色生物产业做大做强。四要发展物流产业。把普洱建设成为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物流枢纽和中国—东盟国际物流供应链的重要节点。五要推进智能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智能产业,推动智能技术转化应用和产品创新,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促进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强大数据智能化在农业、旅游、物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用,促进智能化改造升级。

(四)夯实基础工作,抓实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严肃考核奖惩及结果运用,严肃督查检查及责任追究,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强廉洁招商、依法招商、规范招商。二是夯实项目基础。围绕“三张牌”“三定位”,盯住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整合我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致力谋划生成一批成熟的可供招商推介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完善和丰富招商引资项目库。2019年深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精包装50个成熟度高、对接性强、落地可行的大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精准招商。三是力促项目落地。强化要素保障,抓实推进“多规合一”,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促进项目落地。重点推进绿色能源水电消纳项目,绿色食品项目,健康生活目的地项目,特色小镇项目,云计算大数据项目,各类仓储物流交易中心项目落地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招商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招商队伍建设,确保市级专业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人员不少于30人,县(区)不少于10人,兼职招商人员不少于百人,驻外招商机构有效运转。五是创新招商方式。围绕专业化、市场化、精准化招商,积极探索招商引资新模式。突出小分队招商,强化驻点招商,实行委托招商,开展以商招商,推进专业化招商,探索市场化、社会化招商模式,市级成立招商平台投资服务公司,组建招商规划展示中心,实现招商挂图作战。力争通过以上的目标定位及保障措施,为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实现招商工作新突破。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普财预〔2017〕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单位收到《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普财预〔2019〕76号)文件,安排财务人员积极配合财政局对口科室进行项目细化等工作,在财政局批复后第一时间把预算编制文件进行编报。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招商合作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9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务总收入6,095,91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95,917.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095,917.00元,其中:本年收入6,095,91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95,917.00元(其中本级财力945,822.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单位预算总支出6,095,9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017.00元,占总支出的54.59%,项目支出2,767,900.00元,占总支出的45.4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95,91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73,536.00元,增长59.4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410,68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17,128.00元,增长5.11%。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9年预算数为2,767,9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67,900.00元,增长245.99%。主要用于:国际绿色食品投资博览会经费、招商展示大厅建设经费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54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1,196.00元,增长3015.3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4,474.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2,346.00元,下降7.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23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173.00元,下降7.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56,895.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674.00元,下降19.38%。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929.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29.00元,增长40.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6,247.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8,176.00元,增长55.1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328,017.00元,项目支出2,767,9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679,76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79,76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1,053,56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53,565.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477,1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77,1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84,47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84,47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42,23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2,23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6,89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895.00元,项目支出0.0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1,92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929.00元,项目支出0.0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276,24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6,24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56,14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540.00元,项目支出746,600.0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4,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4,00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1,89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9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89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90.00元,项目支出6,000.0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6,6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6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8,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09,4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9,400.00元,项目支出350,000.0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4,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4,000.0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6,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6,000.00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19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197.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1,35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50.00元,项目支出249,000.00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44,6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44,600.00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1,28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283.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1,28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283.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4,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36,74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74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10,64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645.00元)。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31,19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1,19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8,71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71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19年预算数为99,7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9,700.00元)。

31.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19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招商合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8,017.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8%;退休费和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3,022,381.00元对比增加305,636.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退休费等支出的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招商合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7,900.00元,如国际绿色食品投资博览会经费、招商展示大厅建设经费以及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运行经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800,000.00元对比增加1,967,9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运行经费增加1,200,000.00元,增加了两个市政府同意支出的项目“国际绿色食品投资博览会经费”、“招商展示大厅建设经费”。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818.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1,648.00元,增长6.32%,主要是工会经费预算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单位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不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7,9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创新招商方式,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瞄准重点区域和目标企业,招大商、选精商、引强商,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坚持“引资”与“选资”相结合,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创新工作举措,着力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第二,以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为总平台,围绕夯实“五大网络基础”、建设特色生物、清洁能源、现代林业、休闲度假养生“四大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智能产业“四大新型产业”,创新招商方式,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瞄准重点区域和目标企业,招大商、选精商、引强商,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坚持“引资”与“选资”相结合,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创新工作举措,着力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85,350.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000.00元,公务接待费251,35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919.00元,同比下降0.3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00元,较2018年的0.00元,增加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1,350.00元,较2018年的252,269.00元,减少919.00元,主要是由于招商引资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外商以及省级招商引资考察项目的重点单位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00.00元,较2018年的34,000.00元,增加0.00元。其中:购置经费0.00元、运行维护费3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招商引资考察项目中的协调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200111

  
附件【普洱市招商合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90319110742932.docx
附件【普洱市招商合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2909475355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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