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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54/20260119-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  号: 
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管理、保障、服务核心职能,以两个更好服务为目标,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保障、公共机构节能、重大会议活动服务等重点业务深度融合。本中心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能,努力提升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机关事务重点领域和公众关切,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关键信息,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工作。2025年度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部门年度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政府信息共计4条,内容紧扣主责主业,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及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确保线上(政府网站、政务邮箱)与线下(邮寄、当面递交、传真)受理渠道畅通、流程规范、响应及时。202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体系制发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履行三审三校程序,强化内容审核的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设立独立门户网站,主要依托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部门预决算及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平台集约化、规范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组定期研究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自觉接受上级考核与社会监督,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单位职能实际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短板不足。一是政治站位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属性认定把握不够精准,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储备不足;二是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缺乏具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骨干力量,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坚决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深化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融合,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切实补齐专业短板,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抓实抓细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开展学习积极主动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着力强化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策把握精度和实际操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惑请与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9幢;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5855;电子邮箱:pesjgzx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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