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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83/20240209-00001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2-0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残联  文  号: 
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0至2022年度社会社会福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2024-02-0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社报〔2023〕6号)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分析,并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市残联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事宜,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按照整改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坚持照单全收,做到立整立改。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市残联本着“照单全收”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调整细化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审计组反馈的市级问题1个,正在整改1个。审计组提出的审计建议客观实际,对规范市残联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残联全部积极采纳,并严格执行。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社会福利政策执行方面

1.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残保金应征数额和免征数额底数不清。

(1)2021年度普洱市涉及27家单位应缴未缴残疾人保障金。

(2)2022年度普洱市涉及17家单位应缴未缴残疾人保障金。

针对以上问题,普洱市残联按审计要求协同市税务局,根据未缴单位清册进行了再次核实,截至11月15日,2021年涉及的27家应缴未缴单位中,已补缴纳9家,未缴纳18家。2022年涉及的17家应缴未缴单位中,已补缴10家,未缴纳7家。针对未缴情况税务部门再次发出催缴通知书,要求在2023年度征期内(11月30日前)到税务部门主动申报缴纳,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问题,现正在整改阶段。

下一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精神,明确税务部门、残联的各自职责,残联严格按照规定,每年3月开始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全面掌握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在每月末及时将单位用人情况反馈至税务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免缴依据,严格落实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有效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

( 二)其他需要关注、督促的事项

对延伸审计思茅、景谷县、镇沅县发现的问题,按照《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社报〔2023〕6号)要求,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督促各县(区)残联加强整改同时,市残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对县(区)残联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1.对2022年10月至12月,普洱市民政部门违规向25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47 592元问题,要求县(区)残联协同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清理,及时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并收缴财政。

2.对景谷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问题,市残联要求景谷县残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项目投入使用,目前,景谷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运营方向已明确,采用医教融合方式运营,康复中心部分用于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计划明年年初投入使用。

三、采纳《审计报告》建议情况

市残联认真采纳《审计报告》审计建议3条,审计组提出的审计建议实际客观,对全市残联的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残联全部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下一步,市残联将加强项目管理,并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部门进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及县(区)残联的监督;强化基层业务指导,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培训;强化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提升业务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普洱残疾人事业发展更上新台阶。

特此公告

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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