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交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共148件,市政协交政府系统办理的政协提案共149件。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内容
(一)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以来,交政府系统办理的297件建议、提案,以及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协助党群系统承办单位办理的有关提案。
(二)全程跟踪督办的5件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详见《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1〕46号)附件3)和7件市政协重点提案(详见《政协普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
(三)重点督办事项:各承办单位制度建设、限时办结、沟通协商、复文质量、办理结果公开和重点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等6个方面情况。
二、督办方式
市政府办公室继续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以及督办重点建议、重点提案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机构的协调配合,采取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和点穴式督查、调研督查、网络督查等方式,书面督办、电话督办和实地督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适时通报办理工作情况。对办理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承办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在充分调研、协商、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的复文格式以正式函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建议、提案内容如相同或相似,应分别予以答复。办理答复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督办委室的汇报衔接,在有关督办委室的全程督促指导下,按照“四个一”工作制度(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推进办理工作。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全力以赴,联合人大代表、提案者和督办委室、协办(会办)单位实地调研、现场办理,充分协商、共谋良策,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